1、目的:
為激勵時薪員工更好地完成業務目標,包括廢品率,生產率以及產品合格率,同時也為了保留高質量的員工降低離職率,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,特制訂本制度。
2、適用范圍
本政策適用于了碧海藍天全體時薪制員工。
3、定義
月度績效是指通過工廠業務指標,包括但不限于生產效率、報廢率、質量合格率等來激勵生產現場員工完成業務目標,通過這些清晰的業績目標與公司業務戰略保持一致。
4、 職責
人事行政部:負責對本制度的執行,發布、解釋、監督并在必要時進行修訂;負責核對各部門的績效數據并進行統計;
各部門負責人: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、監督并提交人力資源部。
5、 月度績效的架構
5.1月度績效獎金標準:500元/月
5.2月度績效考核方式:月度績效標準x 目標考核結果。
績效目標考核由班組部分和個人部分組成。班組考核部分占比60%,包括但不限于安全、質量、報廢率、生產效率等;個人考核部分占比40%,包括但不限于出勤、6S,安全,合格率等。
5.3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,制定本部門的考核標準。考核標準每年進行回顧,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,以符合業務發展的需求,并與公司業務戰略保持一致。
6、 考核細則
6.1班組考核部分:
1)各部門班長,如班組內當月績效未達到85%時,班組長無獎金;
組內績效達到85%~100%時(100%>當月績效>=85%),班組長獎金按95%支付;
組內績效達到100%時(110%>當月績效>=100%) ,班組長獎金按150%支付。
2)其他組員,如班組內當月績效未達到80%時,則所有員工的班組部分績效獎金為0;班組內當月績效達到80%時(當月績效>=80%),則班組部分的績效獎金按實際考核結果支付。
6.2個人考核部分:
1)額外獎勵項:10分。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加入額外獎勵項目的考核,如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,對效率改進爬坡有突出貢獻等
2)一票否決項:如發生以下問題的,當月個人考核部分獎金為0.
a發生安全事故的責任人
b批量質量事故的責任人
c收到公司級警告及以上處分的責任人
6.3員工當月出勤天數少于15天(不包含)的。
6.4 員工因退休、裁員、死亡原因未全月出勤的,當月獎金按實際日常出勤天數/當月應出勤天數*月度績效獎金標準進行折算;
6.5 帶薪假:所有的帶薪假(包括婚假、喪假、護理假、產假、工傷等帶薪假期,不包括年假)扣除后,按實際日常出勤天數/當月應出勤天數*當月績效考核獎金進行折算。
6.6 病事假:請假1天當月績效扣除10%;請假2天當月績效扣除30%;請假5天及以上,無當月績效獎金;
6.7 曠工:員工當月發生曠工的,當月績效獎金為0.
6.8 崗位調動:
a當調動前后的崗位都適用本制度時,則當月績效按新崗位的績效進行考核。
b當原崗位適用本制度,新崗位不適用于此獎金制度時,按原崗位的實際工作時間計算一線員工績效獎金
6.9 獎金受影響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:
1)當月收到公司級警告處分的員工,當月不享受獎金;
2)當月發生安全事故,本班組當月不享受班組部分績效獎金;
3)單班班長負責區域內員工當月收到三張或以上書面警告的,當月單班班長不享受獎金。
7、 月度績效的發放
月度績效獎金將每月通過工資支付,并扣繳個人所得稅。
8、 其他
本規定中如有任何未涵蓋的方面,將參照國家和地方的相關規定執行。
9、 附議:
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實施,由廣東碧海藍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人事部負責解釋并修訂。